哪些青海危险品可以限量申报?
青海危险品物流公司专业于危险品物流运输,青岛物流等业务,限量申报是满足联合国《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里面关于危险品限量运输要求的货物,在使用危险品限量运输过程中,使用合规的危险品限量申报,加贴符合要求的危险品限量标志之后,向海事局进行危险品限量申报和备案的一种模式。
一、危险品限量的优势:
危险品限量最大的优势是,可以不用提供危包证,现在随着关检合一以及各地环保检查,很多工厂做危包证都比较困难。如果没有危包证又想正规出口危险品,对危险品包装进行限量是一个非常好的解决方案。另外,对危险品包装进行限量,危险品在国际运输中的危险品也相对降低,运输更加安全。
问题一:哪些危险品可以限量申报
-包装类别是II类和III类的可以,包装类别是I类的不可以;
-必须利用组合包装,有内包装也有外包装;
-内包装的最大允许重量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
-外包装的最大允许重量《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要求;
-对于在指定的海运集装箱的符合限量要求的危险货物的总量没有上限;
限量不适用于下列危险货物:
-第1类爆炸品;
-具有易燃、腐蚀、氧化或毒性危险的第2类气体(不包括UN1950,UN1950项下很多产品都是用限量申报走的)
-第4.1类退敏爆炸品
-第4.2类易自燃物质
-要求控制温度的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
-第6.2类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规定使用I类包装的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1139、1210、1268、1263、1267、1863、1866、3295的货物限量为500毫升)-第9类物质中的二氧化碳、烟雾剂、鱼粉、石棉、救生设备、装在设备中的锂电池或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蓄电池、基因改变的微生物、加热液体,未另列明的、加热固体,未另列明的、气囊充气器或气囊装置或椅座安全带预张紧装置、塑料模料以及熏蒸状态下的货物运输组件。
二、危险品限量包装要求:
1.包装形式:
限量危险货物一般须采用组合包装,暨首先要把危险货物放入内包装,然后把内包装再放在合适的外包装里。
2.包件重量:
一般来说单个包件的总重量不能超过30公斤。特殊情况下,如果内包装采用玻璃瓶、陶瓷、陶器或塑料等易于破碎或穿孔的材料,单个包件的总重量不能超过20公斤。
3.容积重量
包装类别:Ⅱ类限量包装1L;Ⅲ类限量包装5L
问题二:限量危险品标识
标识说明:
1)标志的颜色要求:
标志的顶部、底部和边缘线必须为黑色,中间区域最好为白色,如果不是白色的话,须是与包件背景颜色形成鲜明反差的适当颜色。整体标志要让人感觉清晰且容易识别。
2)标志尺寸要求:
标志最小的尺寸要求为10厘米*10厘米,四方形黑线的最小宽度为2毫米,注意必须用黑色线,宽度也要严格按照此要求。